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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企最新法律资讯


加拿大税务局自愿披露计划的重大变更
作者:瑞安·莫里斯、迈克尔·丁 2025年9月10日,加拿大税务局(CRA)发布了新的IC00-1R7号通告,并更新了其关于自愿披露计划(VDP)的商品及服务税/统一销售税(GST/HST)备忘录16-5-1,该更新适用于2025年10月1日或之后收到的VDP申请。新通告IC00-1R7与更新后的GST/HST备忘录16-5-1之间的变更基本一致。之前的IC00-1R6号通告和旧版本的GST/HST备忘录16-5-1将继续有效至2025年9月30日。 以下是税务顾问应注意的VDP指南的几项重大变更: 1. 新指南确认了 VDP 计划适用于 根据《 温室气体污染定价法》 、 《特定奢侈品税法》 、 《 未充分利用住房税法 》 、 《数字服务税法》 和《 全球最低税法》最近引入的税收相关的披露。 2. 新指南用“主动申请”和“主动申请”制度取代了“一般”和“有限”计划的概念。 加拿大税务局 (CRA) 通常认为,如果未就已发现的与披露相关的合规问题进行任何沟通,则该申请为“主动披露”。需要注意的是,仅凭任何教育信函或一般指导/信息通知,披露内容并不被
Jan 27


公證?認證?見證?傻傻分不清楚?
公证 (Notarization) 是公证机构对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认证 (Authentication) 更多指使领馆对文书(通常是已公证的)上的印章和签名进行验证,使其能在国外使用;而见证 (Witnessing) 则是指任何人在场确认事件发生,通常不需专业资质,但公证和认证的“见证”是基于公证人专业身份的权威背书,三者功能不同,公证是核心,认证是延伸,见证是广义描述。 1. 公证 (Notarization/公證) 定义:由公证机构(公证处)依法进行的证明活动,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主体: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 目的:对事实或法律行为本身进行权威认证,如出生公证、委托书公证。 2. 认证 (Authentication/認證) 定义:对已公证文书上的印鉴、签名(或指纹)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使文书能被外国承认。通常是公证的延伸,特别是在国际文书流转中(如“双认证”)。 主体:外交部、地方外事部门、驻外使领馆。 流程:分为国内认证(外交部或地方外办)和领事认证(外国驻华使领馆),现
Dec 19, 2025


出生证明公证及涉外认证研究:应用场景、办理流程与海牙领事认证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出生证明作为重要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跨境事务中的应用日益广泛。本文系统分析了出生证明公证的适用场景、办理流程,并深入比较了海牙认证与领事认证在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时间成本等方面的差异,为需要办理跨国文书认证的个人和机构提供实用参考。 一、出生证明公证的适用场景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出生的法律事实真实性的活动。作为办理量最大的个人公证认证文件,其应用场景主要包括: 1. 移民与定居 申请人在办理家庭团聚、投资移民、技术移民等各类移民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供经公证的出生证明,以证明申请人与家庭成员间的亲属关系。 2. 出国留学 国外院校及签证机构常要求申请人提供出生公证,用于核实身份信息、办理入学手续及申请学生签证。 3. 涉外婚姻 与外国人登记结婚时,许多国家要求提供出生公证以确认婚姻状况及身份真实性。 4. 海外就业 部分国家在办理工作签证时,要求申请人提供出生公证作为个人身份背景的证明文件。 5. 继承海外财产 涉及跨国遗产继承时,出生公证是证明合法继承人身份的重要法律文件
Dec 9, 2025


涉外公证指南
本文来源于[讼师学堂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在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背景下,无论是留学、跨国旅行、移民、海外投资还是企业出海,涉外公证都是您通往世界的桥梁。 一、涉外公证办理须知: 不同国家或地区因出国目的不同,所申办的公证事项及公证书证明方式各不相同,因此办理公证时应向公证员说明目的国及公证用途,所办理的公证事项及证明方式以该国的要求为准。 二、什么是涉外公证? 涉外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其中,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是指公证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公证的使用地域诸因素中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涉外因素。 三、什么是海牙公约? 《海牙公约》即《取消外国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2023年3月8日,中国驻荷兰大使谈践代表中方正式向《取消外国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保管机关荷兰外交部递交加入书,标志着中国正式加入《海牙公约》。11月7日,《海牙公约》在中国生效实施。 加入《海牙公约》后部分文书不再需要经公证再办理领事认证至国外使用。同时公证机构需要更加深入了解我国加入《海
Nov 20, 2025


离婚案件中配偶海外财产公证认证
摘要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与个人财富跨境配置日益普遍,离婚案件中涉及配偶海外财产分割的争议呈现出数量增长与复杂度提升的双重趋势。此类案件的核心挑战在于 证据的跨境搜集、固定与国内法院的认证采纳 。本文系统分析了海外财产的主要组成类型,阐述了通过法律程序(如香港的证据披露令)、专业调查与国际合作等多渠道搜集证据的策略。重点论述了涉外民事证据公证认证的法定程序,特别是外交部领事认证与使领馆认证的“双认证”机制,以及新兴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式。本文旨在为当事人及法律从业者提供清晰的实务指引,以应对跨境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证据难题,维护合法权益。 一、 引言 在涉外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将资产转移至境外已成为常见的财产隐匿手段。由于司法管辖权的限制,内地法院通常无法直接调查位于境外的资产,这导致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面临事实查明困难与司法判决执行受阻的双重困境。因此,如何合法、有效地 形成、搜集海外财产的证据链 ,并完成国内诉讼所要求的 公证认证程序 ,成为决定此类案件成败的关键。本文旨在对该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与分析,以弥合法律实践中的信息与技术鸿沟。 二、
Nov 20, 2025


两岸公文书认证流程全解析!
引言 在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大陆居民与台湾同胞之间的婚姻、继承、投资、求学等事务不断增加,两岸之间的公文书相互使用需求显著增长。然而,由于两岸法律体系的差异,公文书跨境使用必须经过特定的认证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本文将全面解析大陆文书在台湾使用及台湾文书在大陆使用的完整流程,重点介绍公证程序及海基会/海协会认证的具体步骤,帮助读者在跨境法律事务中节省时间与经济成本。 一、两岸公文书认证的法律基础与基本概念 1.1 法律依据 两岸公文书相互认证的主要依据是《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及后续的补充协议。该协议规定,海峡两岸双方分别委托中国公证员协会(现为中国公证协会)及各省公证员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作为联系主体,负责公证书副本的寄送与查证工作。 根据该协议,两岸双方同意相互寄送涉及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学历、定居、扶养亲属、财产权利证明、病历、税务、经历及专业证书等公证书副本。 1.2 认证的目的与必要性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
Nov 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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